招生简章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2025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读学校证明);
6.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7.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临床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